“新金融十条”能缓解融资成本高吗?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5-01-12 15:50:00 字体大小:【     】 打印

新金融十条能缓解融资成本高吗?

宝宝类互联网金融产品看上去有变相高息揽储的味道。但如果仅因高利率吸收存款让融资成本提高就将其定义为变相高息揽储的话,难道只能让企业获得利益而存款的老百姓不能获得利益就合理吗?

5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落实和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后,7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推出金融改革的十条措施(简称新金十条),希望通过多种举措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在十条措施中,最有针对性及新意的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遏制变相高息揽储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今年以来互联网金融爆炸式增长的问题。可以说,宝类互联网金融产品,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与渠道,冲破现有的利率管制,把大量存款吸引过去,最后又通过货币基金回到银行体系,看上去有变相高息揽储的味道。但如果仅因高利率吸收存款让融资成本提高这一点就将其定义为变相高息揽储,那么新金十条出台首当其冲的就是互联网金融产品。如果把互联网金融产品竞争放在与银行同等条件下,制定及完善相关制度规则,那么其发展对金融市场形成有效市场竞争是有利的。难道只能让企业获得利益而存款的老百姓不能获得利益就是合理的吗?

二是新金十条理财产品资金运用原则上应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让理财产品的资金流入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产业政策支持的实体经济中,而不应该投资于同业等资产,致使资金在银行体系空转,也不能流向影子银行。

三是新金十条肯定了采取续贷提前审批、设立循环贷款等方式,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的做法。而这种贷款模式以前是政策上不允许的。这种续贷模式能够有效防止企业因短期困难而造成资金链断裂,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但这里有一个关键问题要解决目前国内不少僵尸企业,这种续贷模式一旦泛滥,僵局企业短期内能够存活下来,中长期会严重增加金融体系的风险。

四是新金十条要求,为了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服务,要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促进市场竞争,增加金融供给。也就是说,首批民营银行即将落地。

五是如何从多方面、多举措来加大对农业、政府支持产业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可以说,这个问题解决了,经济稳增长中的许多难题就会迎刃而解。(作者系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转自中国证券网]